第四章 防雷裝置
第一節 接閃器
第4.1.1條 避雷針宜采用圓鋼或焊接鋼管制成,其直徑不應小于下列數值:針長1m以下: 圓鋼為12mm;
鋼管為20mm。
針長1~2m.: 圓鋼為16mm;
鋼管為25mm。
煙囪頂上的針: 圓鋼為20mm;
鋼管為4Omm。
第4.1.2條 避雷網和避雷帶宜采用圓鋼或扁鋼,優先采用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8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48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
當煙囪上采用避雷環時,其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2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rnm。
第4.1.3條 架空避雷線和避雷網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 mm2的鍍鋅鋼絞線。
.第4.1.4條 除第一類防雷建筑物外,金屬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為接閃器,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屬板之間采用搭接時,其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00mm;
二、金屬板下面無易燃物品時,其厚度不應小于0.5mm;
三、金屬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時,其厚度,鐵板不應小于4mm,銅板不應小于5mm,鋁板不應小于7mm;.
四、金屬板無絕緣被覆層。
注 .薄的油漆保護層或0.5mm厚瀝青層或1mm厚聚氯乙烯層均不屬于絕緣被覆層。
第4.1.5條 除第一類防雷建筑物和本規范第3.3.2條一款的規定外,屋頂上永久性金屬物宜作為接閃器,但其各部件之間均應連成電氣通路,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旗桿、欄桿、裝飾物等,其尺寸應符合本規范第4.1.1條和第4.1.2條的規定。
二、鋼管、鋼罐的璧厚不小于2.5mm,但鋼管、鋼罐一旦被雷擊穿,其介質對周圍環境造成危險時,其璧厚不得小于4mm。
第4.1.6條 除利用混凝土構件內鋼筋作接閃器外,接閃器應熱鍍鋅或涂漆。在腐蝕性較強的揚所,尚應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它防腐措施。
第4.1.7條 不得利用安裝在接收無線電視廣播的共用天線的桿頂上的接閃器保護建筑物。
第二節 引下繞
第4.2.1條 引下線宜采用圓鋼或扁鋼,宜優先采用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8mm。扁,截面不應小于48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
當煙囪上的引下線采用圓鋼時,其直徑不應小于12mm;采用扁鋼時,其截面不應小100 mm2,厚度不應小于4mm。
防腐揩施應符合本規范第4.1.6條的要求。
注:利用建筑構件內鋼筋作引下線應符合本規范第3.3.5條和第3.4.3條的規定.
第4.2.2條 引下線應沿建筑物外墻明敷,并經最短路徑接地;建筑藝術要求較高者可暗敷,但其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80 mm2。
第4.2.3條 建筑物的消防梯、鋼柱等金屬構件宜作為引下線,但其各部件之間均應連電氣通路。
第4.2.3條 采用多根引下線時,宜在各引下線上于距地面0.3m至1.8m之間裝設斷接卡
當利用混凝土內鋼筋、鋼柱作為自然引下線并同時采用基礎接地體時,可不設斷接卡,利用鋼筋作引下線時應在室內外的適當地點設若干連接板,該連接板可供測量、接人工接地和作等電位連接用。當僅利用鋼筋作引下線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體時,應在每根引下線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處設接地體連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體時應設斷接卡,其上端應與連接板或鋼柱焊接。連接板處宜有明顯標志。
第4.2.5條 在易受機械損壞和防人身接觸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線應采取暗敷或鍍鋅角鋼、改性塑料管或橡膠管等保護設施。
第三節 接地裝置
第4.3.1條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體宜采用扁鋼或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 mm2,其厚不應小于4mm;角鋼厚度不應小于4mm;鋼管壁厚不應小于3.5 mm。
在腐蝕性較強的土壤中,應采取熱鍍鋅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
接地線應與水平接地體的截面相同。
第4.3.2條人工垂直接地體的長度宜為2.5m。人工垂直接地體間的距離及人工水平接地體間的距離宜為5m,當受地方限制時可適當減小。
第4.3.3條 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接地體應遠離由于磚窯、煙道等高溫影響使土壤電阻率升高的地方。
第4.3.4條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降低防直擊雷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一、采用多支線外引接地裝置,外引長度不應大于有效長度,有效長度應符合本規范附三的規定。
二、接地體埋于較深的低電阻率土壤中。
三、采用降阻劑。
四、換土。
第4.3.5條防直擊雷的人工接地體距建筑物出人口或人行道不應小于3m。當小于3m時應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水平接地體局部深埋不應小于1m;
二、水平接地體局部應包絕緣物,可采用50~80mm厚的瀝青層;
三、采用瀝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體上面敷設50~80mm厚的瀝青層,其寬度應超過接地體2m。
第4.3.6條 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裝置,其連接應采用焊接,并在焊接處作防腐處理。
第4.3.7條 接地裝置工頻接地電阻的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的規定,其與沖擊接地電阻的換算應符合本規范附錄三的規定
第五章接閃器的選擇和布置
第一節 接閃器選擇
第5.1.1條接閃器應由下列的一種或多種組成,
一、獨立避雷針;
二、架空避雷線或架空避雷網;
三、直接裝設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針、避雷帶或避雷網。
第二節 接閃器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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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閃器布置應符合表5.2.1的規定。
接閃器布置
建筑物防雷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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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球半徑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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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網網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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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防雷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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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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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ⅹ5或≤6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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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防雷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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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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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ⅹ10或≤12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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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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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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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ⅹ20或≤24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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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接閃器時,可單獨或任意組合采用滾球法、避雷網。
注:滾球法是以hr為半徑的一個球體,沿需要防直擊雷的部位滾動,當球體只觸及接閃器(包括被利用作為接閃器的金屬物),或只觸及接閃器和地面(包括與大地接觸并能承受雷擊的金屬物),而不觸及需耍保護的部位時,則該部分就 得到接閃器的保護。滾球法確定接閃器保護范圍應符合本規范附錄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