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elit+”(衛星)牌提前放電避雷針 工作原理 當雷電云層形成時,云層與地面之間產生一個電場(大氣),此電場強度可達到5千伏/米。從而使地面凸起部分或金屬部件上開始出現電暈放電。 當雷電云層內部形成一個下行先導時,閃電電擊使開始了。下行先導電荷以階梯形式向地面移動。下行先導攜帶著的電荷使地面建立起來了電場。 從地面上的建筑物或物體產生了一個上行的先導。此上行先導向上傳播一直到與下行先導會合。此時,閃電電流便流過所形成的通道。地面上的其他建筑物可能會生成好幾個上行先導。與下行先導會合的第一個上行先導決定了閃電電擊的地點。 “衛星”牌提前放電避雷針的工作原理就是產生一個比普通避雷針更快的上行先導。 注意:此說明只描述負向的下行閃電電擊,這是電氣——幾何模型的僅有的應用實例。目前為止,這種閃電電擊是最經常發生的。 保護半徑計算公式: 當h≥5時, Rp= [h(2D-h)+ΔL(2D+ΔL)]1/2 當h<5時,見保護半徑表。 注:Rp為所考慮的水平面上的保護半徑,h為針尖相對于被保護物頂部 的水平高度差,D為滾球半徑(閃擊距離) 第一類建筑物為20米(GB500057-94規定D=30m) 第二類建筑物為45米 第三類建筑物為60米 ΔL為E.S.E的上行搶先距離 ΔL=V(米/微秒)·ΔT(微秒) V為先導傳播速度,實驗數據表明:V=1米/微秒 保護半徑計算公式: 當h≥5時, Rp= [h(2D-h)+ΔL(2D+ΔL)]1/2 當h<5時,見保護半徑表。 注:Rp為所考慮的水平面上的保護半徑,h為針尖相對于被保護物頂部 的水平高度差,D為滾球半徑(閃擊距離) 第一類建筑物為20米(GB500057-94規定D=30m) 第二類建筑物為45米 第三類建筑物為60米 ΔL為E.S.E的上行搶先距離 ΔL=V(米/微秒)·ΔT(微秒) 在中國境內安裝“satelit+”避雷針必須嚴格遵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50057-94)的強制性規定: 1、按被保護建筑物的面積、高度,所在地雷電日數及地理環境校正系數,建筑物使用性質等確定建筑物防雷類別。 2、由防雷類別和建筑物的面積,確定選用一支或數支“衛星”避雷針。 3、引下線應與建筑物主鋼筋電氣連結,或按規定做二根或二根以上引下線。 4~5、引下線應作斷接卡和在近地面作絕緣防護。 6、接地體,接地電阻應按GB50057-94要求執行。 產品保用期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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